2021年7月13日,河北盛华公司原董事长李文华、原总经理韩彦平、原副总经理高晓东、原董事会秘书李振华等人,因涉嫌非法集资、职务侵占、挪用公款等罪名,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。
经过多次庭审,法院于2021年11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,对李文华等人做出了相应的判决。其中,李文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,韩彦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高晓东和李振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年,并处罚金。此次案件被誉为近年来国内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、被告人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。
河北盛华公司于2008年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,之后又逐步进军金融领域,涉及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。但在发展过程中,该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不仅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,还存在虚构项目、虚构资产、虚构收益等问题,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,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。同时,该公司的高管人员还存在职务侵占、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,涉及金额巨大。
此次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,也为整治非法集资、打击金融犯罪、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同时,该案也提醒我们,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,必须依法合规,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违法违规,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。